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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 知 書
發布時間: 2008-08-05  
 

  大邱莊及周邊區域各企業:

  保護環境、治理污染是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重要舉措,也是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事關企業生死存亡,事關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的大事。為徹底解決大邱莊及周邊地區環境污染問題,恢復生態環境,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縣委、縣政府決定集中開展為期3個月的大邱莊及周邊區域環境污染綜合整治行動。現將行動的有關要求告知如下:

  一、行動的時間安排

  自《告知書》下發之日起,至2008年10月31日結束。

  二、行動的實施范圍

  大邱莊鎮、大豐堆鎮、團泊鎮、蔡公莊鎮和西翟莊鎮轄區內的所有企業。

  三、行動的主要內容

  1、嚴肅查處環境違法行為。加大對企業排污的巡查力度,實施24小時『零距離』監管,杜絕違法行為。對於企業明顯冒黑煙的;向周邊河道、坑塘超標排放工業廢水的;私設暗管偷排污水的;水污染防治設施沒有建成就開工生產的;水污染防治設施已建成,但不正常使用或閑置的;水污染防治設施已建成並正常運行,但不能達標排放的;不落實排污口規范化的;雖已落實排污口規范化但在線設備不能正常使用的,一經發現,將按處罰高限依法給予經濟處罰的同時責令限產限排、停產整頓,情節嚴重的將依法關閉。對無生產許可證沒收產品並罰款;對超經營范圍的限期治理,對無照經營的堅決取締;對國家明令禁止的落後生產能力堅決淘汰。

  2、限期補辦環評手續。建設項目未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的企業,必須在規定期限內完成環境影響評價工作,補辦環境影響評價手續;逾期未補辦手續的企業,按處罰高限依法處罰外,同時還要追繳企業投產以來的超標排污費。

  3、強化企業內部現場管理。針對企業廠區地面無硬化,原料堆、煤場、渣場無『三防』措施,污染大氣環境的問題,企業要立即采取防揚散、防流失、防滲漏的『三防』措施,要對廠區內部進行硬化、綠化和美化,要加強現場管理,堅決杜絕揚塵污染和帶泥上路問題。

  4、封堵青年渠和港團河排污口。青年渠和港團河兩條河於8月份開始清淤工程,10月31日竣工,工程進行過程中和結束後,將禁止污水再排入該兩條河道。沿河企業必須將排污口封堵,並立即向有關鄉鎮城建部門申報新排污去向,逾期未申報,將由環保局和水利局按處罰高限實施處罰。

  四、行動的實施方式

  行動采取24小時不間斷巡回檢查、動態化監管的方式實施。

  自本告知書下發之日起,各企業必須立即進行整改,違者新聞媒體將予以曝光,並依法嚴肅處理。

  舉報電話:68583668 28944489

  靜海縣人民政府

  2008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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