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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鄉鎮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屬單位: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市九次黨代會和縣委九屆六次會議精神,進一步夯實我縣安全生產基層基礎,充分發揮鄉鎮安全監管職能作用,依據《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天津市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現就我縣鄉鎮安全生產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加強鄉鎮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鄉鎮人民政府處在安全生產工作的前沿,是政府監管安全生產最關鍵、最重要的一環,也是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政策落實到基層的保證。長期以來,我縣各鄉鎮在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大力推進安全生產『兩個主體』責任的落實,全力確保區域內的和諧穩定等方面發揮了應有的作用。當前,全縣安全生產總體形勢穩定,但也面臨著許多亟待解決的問題:一是隨著區域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各類民營經濟組織大量增加。這些經濟組織在增強區域經濟實力、解決勞動力就業等方面發揮重要作用的同時,一些民營企業經營者對安全生產認識不高,安全生產法律意識不強,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落實的現象較為突出。二是隨著新農村建設戰略的全面實施,一些新的安全隱患和問題日漸凸現。三是人民群眾對確保生產生活安全的要求願望越來越高,但所掌握的安全知識、安全技能卻跟不上形勢發展的要求,鄉鎮安全文化建設迫切需要進一步提高;四是目前我縣鄉鎮一級在安全生產監管責任、體制、機制、隊伍、制度等方面還不夠完善,普遍存在對安全生產工作不願管、管不好、不會管的現象,少數鄉鎮重發展輕安全的問題依然存在,安全生產政府監管的主體責任未擺上應有的位置。要切實有效地解決這些問題,必須夯實基層、打牢基礎,實施安全生產工作關口前移、重心下沈,進一步充分發揮鄉鎮在安全生產工作中的作用。特別是在當前靜海新城和團泊新城建設全面推進,我縣經濟快速發展的形勢下,進一步加強鄉鎮安全生產工作十分緊迫和必要。
二、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以黨的十七大和市九次黨代會精神為指導,全面貫徹科學發展觀,按照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要求,堅持安全發展,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以落實鄉鎮安全監管責任為核心,以築牢鄉鎮安全生產第一防線為目標,以完善鄉鎮安全監管體制、機制、運行模式為重點,充分發揮鄉鎮安全監管職能作用,全面推進鄉鎮安全監管工作的落實,以適應市九次黨代會和縣委九屆六次全會確定的總體經濟發展戰略對安全生產工作的要求。
三、進一步規范和明確鄉鎮安全生產監管職責
(一) 鄉鎮政府安全生產監管職責。一是堅持安全發展,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及安全生產責任制,執行上級政府安全生產有關指示要求。按照『分級負責、屬地管理』要求,負責行政區域內的安全生產管理;二是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和『一崗雙責』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鄉鎮領導班子成員及相關職能機構安全生產監管責任;三是健全完善行政區域內安全監管機構,構建鄉鎮、村街、企業安全監管網絡體系;四是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專題會議,定期分析、布置、督促和檢查行政區域內的安全事故防范工作;五是負責行政區域內重大危險源的監督管理,督促整改事故隱患;六是采取多種形式,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生產知識的宣傳教育。
(二) 鄉鎮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職責。一是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有關文件規定,並負責督促檢查落實;二是擬定本鄉鎮安全生產工作計劃、目標任務、工作措施、工作制度;三是組織開展經常性的安全檢查,督促整改事故隱患;四是建立健全各類安全生產綜合管理臺帳、資料、記錄和數據統計,分析預測安全生產形勢,為本級政府領導提供綜合信息和決策依據;五是依據縣安全監管局委托的權限,對行政區域內安全生產違法違章行為實施綜合執法;六是協助上級安監部門進行事故調查,組織或協助事故單位做好善後處理工作;七是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知識宣傳培訓工作。
四、健全完善鄉鎮安全生產監管制度
(一) 明確鄉鎮各級責任人安全生產責任。一是鄉鎮行政領導成員安全生產責任。鄉鎮行政主要負責人是安全生產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行政區域安全生產承擔全面領導責任,分管安全生產負責人和其他分管負責人對其管理范圍內涉及的安全生產工作承擔直接領導責任;二是鄉鎮部門、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及企業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鄉鎮各部門負責人對其管轄范圍內涉及的安全生產工作承擔監管責任;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負責人對其管轄內的安全生產工作承擔監管責任;生產經營企業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承擔管理責任。
(二) 建立完善安全生產監管工作制度。一是崗位責任制落實制度。每年初鄉鎮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負責人、有關部門負責人、村街委員會、企業要分別與鄉鎮政府明確安全生產責任,做到安全生產工作層層負責,級級監管。二是工作會議制度。鄉鎮要每季度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專題會議,通報季度安全生產情況,分析安全生產情況和存在的主要問題,研究各項安全防范措施;三是安全生產檢查督促制度。鄉鎮對各村街、各生產經營單位、各重點場所每季度組織一次安全生產檢查。對危化企業、加油(氣)站、重點消防單位、學校、公眾聚集場所、非煤礦山、車站及其它高危企業等重點行業和重點單位,以及節假日、農村集市、重大活動等重要時期要建立經常性的檢查制度,責任到人到點。鄉鎮安全監管人員不定期對區域內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應隨時填寫下發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並實行跟蹤監管,期滿復查驗收。發現重大事故隱患,要立即采取相應的防控措施,並及時書面報告縣安監局及有關部門;四是事故隱患和危險源管理制度。鄉鎮各部門、各行業和各單位要定期進行事故隱患排查,並做好隱患排查登記。按照『分級負責、屬地管理』、『誰主管、誰負責』和『誰誘發、誰負責』原則,對事故隱患進行分類分級,落實責任單位、責任人、整改目標和整改期限,實施事故隱患全程跟蹤;四是安全信息及檔案管理制度。鄉鎮安監辦應落實人員負責安全生產文書資料與檔案管理工作,並保持相對穩定。
(三) 建立完善安全生產監管基礎工作臺帳及資料。鄉鎮要建立完善區域內各類企業安全生產基本情況臺帳、人員密集場所安全生產基本情況臺帳、在建項目安全及危房安全監管臺帳、危險化學品及煙花爆竹安全監管臺帳、特種設備及農業機械安全監管臺帳、安全生產記錄資料等基本臺帳及資料。
五、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一) 加強組織領導。各鄉鎮政府要切實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真正列入重要議事日程,采取有力措施切實解決好安全生產監管機構、人員、經費、裝備等問題,為有效開展安全生產工作創造有利條件;各安全監管部門要加強對鄉鎮安全生產工作的督促檢查,定期通報相關情況;各鄉鎮要建立與村街、企業聯系制度,經常深入到村街、企業檢查安全生產工作落實情況,協調解決存在問題,指導督促村街、企業做好安全生產工作。
(二) 建立完善安全生產監管機構。各鄉鎮政府要落實完善安全生產委員會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建設,要做到有印章,有職能,有崗位,有人員、有固定的辦公場所,並掛牌辦公。同時,要有與工作任務相適應的交通、通訊、事故應急救援、安全監管等必須的裝備和設施。
(三) 加強行政執法。各鄉鎮政府要依據《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和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有針對性的開展執法檢查,有效查處安全生產違法違章行為,充分發揮安全監管職能,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發生,確保本轄區內的安全、和諧、穩定。
(四) 加強安監隊伍建設。各鄉鎮政府要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和諧發展』的理念,進一步解放思想,提高認識,正確擺正安全生產與經濟發展的關系,高度注重安全監管隊伍建設,每個鄉鎮要配備專(兼)職安全監管人員2—5人。要選配好村街、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要積極創造條件,解決好安監辦執法監察中的實際問題,要加強對安全監管人員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業務知識的培訓教育,不斷提高依法監管的能力和水平。
二OO八年六月二十三日
主題詞:安全 規范鄉鎮安全 意見 (共印200份)
抄送:縣委辦公室,縣委各部委,縣人大辦公室,縣政協辦公室,縣人民法院,縣人民檢察院,各群眾團體
靜海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08年6月25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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