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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統領全局,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和『預防為主、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則,全面實施建築安全標准化管理,減少傷亡事故尤其是控制重特大事故的發生,提高建築施工從業人員素質,確保全縣建築施工安全生產形勢平穩發展。
二、檢查范圍
全縣范圍內各建築施工工地、地下施工、深基坑作業、農村經營性建房等。
三、檢查重點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及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各職能機構、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及落實情況。
(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建立和落實情況。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情況;技術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作業規程建立、執行情況;隱患排查整改、作業現場安全監督檢查情況;外來施工隊伍(承包商)安全監管情況等。
(三)安全培訓教育情況。企業建立健全安全培訓教育制度、保證經費情況;企業全員(包括農民工)培訓教育及考核情況;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
(四)應急管理情況。建立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或與相關應急救援隊伍簽訂協議情況;應急救援物資、設備配備及維護情況;應急救援預案制訂及演練情況。
(五)企業依法取得施工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情況、企業依法進行建築施工活動的情況以及遺留問題的整改情況。
(六)工程的承包企業的安全生產責任落實情況。
(七)按照《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准》(JGJ59-99),施工現場腳手架、基坑支護與模板工程、"四口、五臨邊"、高邊坡、物料提昇機及施工外用電梯、塔吊等重要部位的安全防護與管理符合標准規范的情況。施工作業人員人身安全防護、勞動保護措施的落實情況。
(八)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設施執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05)的情況。
(九)施工現場起重、吊裝設備及機具的安全檢測檢驗合格情況,以及塔吊、物料提昇機等安裝、拆除方案的制訂及使用情況。
(十)腳手架的設計、制造、搭設、使用、管理和維修符合國家或行業標准情況。
四、檢查時間及方法
1、自查自糾階段。(6月1日——30日)各鄉鎮、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對本轄區、本行業建築施工工地進行摸底調查,掌握底數,登記造冊,按照方案要求向各建築單位和施工單位部署自查自糾工作,提出要求,明確責任。
2、鄉鎮和行業主管部門檢查階段。(7月1日——30日)各鄉鎮和行業主管部門組織人員、排好時間、精心組織檢查,對檢查出的安全隱患和問題,責令限期整改,落實整改措施。
3、聯合督查階段。(8月1日——9月15日)縣安監局將組織縣建委等行業主管部門對全縣建築施工工地進行督查,對安全工作不重視,整改不到位,仍然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建築工地責令停止建設立即整改,並給予行政處罰。
五、工作要求
1、各鄉鎮及行業監管部門要高度重視這次專項檢查工作,按照方案要求,組織專門人員,安排充足時間,深入建築工地,嚴格按照檢查內容標准,認真細致地進行檢查,不留死角、不漏隱患,檢查覆蓋率要達到100%。對存在一般隱患的可以邊施工邊限期整改,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要責令其停止建設進行整改。經復查合格後方可復工建設。
2、各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通力配合、團結協作、紮實有效地搞好這次專項檢查工作,不走形式、不走過場,確保我縣建築行業平安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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