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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認真執行國家有關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法規,各級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機構健全,職責明確,管理規范,經費落實。
2、各級政府把城市市容環境衛生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市容環境衛生管理部門根據城市總體規劃,結合當地發展需要,編制城市市容環境衛生專業規劃,報同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
3、市容環境衛生達到《城市容貌標准》要求。城市主次乾道和街巷路面平整,下水道無垃圾堵塞現象;主要街道兩側建築物整潔美觀,無亂張貼涂寫、亂設攤點現象,廣告、牌匾設置規范,居民樓房陽臺屋頂無亂放和亂掛衣物等現象;沿街單位『門前三包』等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制度落實,車輛停放整齊;廢物箱.等垃圾收集容器配置齊全,無亂扔亂吐現象;城區無衛生死角,街巷路面普遍硬化,無殘垣斷壁、亂搭建、垃圾渣土暴露和違章飼養畜禽現象;城市亮化、美化,照明設施完好,路燈亮化率?98%。
4、建成區清掃保潔制度落實,生活垃圾日產日清,主要街道保潔時間不低於12小時,一般街道保潔時間不低於8小時,道路機械化清掃或高壓衝水率?20%,垃圾、糞便收集運輸全面密閉化。
5、生活垃圾、糞便無害化處理場建設、管理和污染防治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標准要求。城市生活垃圾及糞便無害化處理率?80%。
6、生活垃圾中轉站、公共廁所等環衛設施符合《城鎮環境衛生設施設置標准》要求,布局合理,數量足夠,管理規范。其中,公共廁所的建設和管理符合《城市公共廁所衛生標准》、《城市公共廁所規范與設計》要求,城市主、次乾路、行人交通量大的道路沿線、公共汽車首末站、汽車客運站、火車站、機場、碼頭、旅游景點所設置的公廁不低於二類標准。
7、農副產品市場管理規范,商品劃行歸市,攤位擺放整齊,無佔道經營,從業人員個人衛生良好;有衛生管理和保潔人員,環衛設施齊全,給、排水設施完善,公廁、垃圾站建設符合衛生要求;經營食品的攤位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和《集貿市場食品衛生管理規范》的有關規定;嚴格控制活禽的銷售,有活禽銷售的市場設立相對獨立的區域,污物(水)處置和消毒設施完善,實行隔離屠宰,保持環境清潔衛生。全市無違禁野生動物銷售。
8、建築工地管理符合《建築工地現場環境與衛生標准》要求,施工場地設置的隔離護欄規范,高度不低於1.8米;施工現場清潔,物料堆放整齊;建築垃圾管理規范,設置車輛衝洗設施,全面實施密閉運輸,無偷倒亂倒現象;職工食堂、宿捨符合衛生要求,廁所、洗浴間保持清潔。待建的工地管理到位,無亂倒垃圾和亂搭亂建現象。
9、建成區綠化覆蓋率?36%,綠地率?31%,人均公共綠地面積?7.5平方米。城市綠地系統規劃編制完成,綠線管制制度得到落實。
10、城市河道、湖泊等水面清潔,無飄浮垃圾;岸坡整潔,無垃圾雜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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