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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年APl指數<100的天數佔全年天數比例?70%。
地級及地級以上城市所有考核監測點位全部采用空氣自動監測系統,縣級城市至少有兩個以上監測點位采用空氣自動監測系統。
2、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達標率?96%。
由環境監測站對飲用水源進行定期監測,全年監測6次,隔月監測,113個國家環境保護重點城市每月監測一次,監測14.項指標。未隔月監測及未監測的指標按不達標計。所有在用的水源地均需監測,備用水源地不監測。
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是指城市市區從城市集中飲用水水源地取得的水中,其地表水水源水質達到《地表水環境質量標准GB3838—2002》Ⅲ類標准和地下水水源水質達到《地下水質量標准GB/T14848一1993》Ⅲ類標准的水量佔取水總量的百分比。
3、煙塵控制區覆蓋率?90%。
煙塵控制區覆蓋率是指在城市建成區內,已建成的煙塵控制區面積之和佔城市建成區總面積的百分比。
4、城市生活污水集中處理率?50%。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處理率是指城市市區經過城市污水處理廠二級或二級以上處理,且達到排放標准的生活污水量與城市生活污水排放總量的百分比。
5、區域環境噪聲平均值?60dB(A)。
城市建成區內經認證的環境噪聲網格檢測的等效聲級的算術平均值。
6、近三年內未發生特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
特大污染事故系指導致人員死亡、10人以上中毒、飲用水水源停用、供水廠停產、農副產品大面積絕收或大幅度減產等。(由省級環保行政主管部門提供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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