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鼠、蚊、蠅、蟑螂等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中,堅持以環境治理為主的綜合防制方針,防制人員、經費落實,防制措施符合國家有關標准和規范要求,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
2、在化學防制中,注重科學合理用藥,不使用國家禁用的藥物。
3、積極開展病媒生物監測工作,監測方法規范,數據可靠,能夠基本反映病媒生物危害的現狀,為開展防制工作提供科學依據。
4、通過綜合防制,鼠、蚊、蠅、蟑螂等病媒生物得到有效控制,有三項達到全國愛衛會規定的標准,另一項不超過國家標准的三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