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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經營許可證
發布時間: 2007-09-12  
 

  法律依據:《娛樂場所管理條例》、《天津市文化娛樂業管理辦法》

  申請審批具備的條件及需要提交的要件:

  申請審批具備的條件:1、有適宜的經營面積和固定場所;2、有必要的資金,以及與經營規模、項目相適應並符合國家技術標准的配套設施和器材;3、有相適應的管理人員和專業人員,積極健全的管理制度;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需要提交的要件:1、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和申請報告;2、投資人、擬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身份證明及其書面聲明;3、經營場所房屋產權證明或者租賃意向書;4、經營場所地理位置圖及平面圖

  辦事流程:1、文化受理。2、社會公式3、現場初審。4、准備相關材料。5、領取許可證。

  收費標准:不收費

  辦結時限:10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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