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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①名稱變更需提交的要件:⑴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
⑵《公司申請登記委托書》,應標明具體委托事項和被委托人的權限;
⑶股東會決議,內容包括:決議事項、修改公司章程相關條款,由法人股東蓋章或自然人股東簽字;
⑷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變更名稱必須報經有關部門批准的,提交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
⑸公司章程修正案,由法人股東蓋章或自然人股東簽字;
⑹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②住所變更需提交的要件:⑴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
⑵《公司申請登記委托書》,應標明具體委托事項和被委托人的權限;
⑶股東會決議,內容包括:決議事項、修改公司章程相關條款,由法人股東蓋章或自然人股東簽字;
⑷公司章程修正案,由法人股東蓋章或自然人股東簽字;
⑸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變更住所必須報經有關部門批准的,提交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
⑹新住所使用證明;
⑺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③法定代表人變更需提交的要件:⑴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
⑵《公司申請登記委托書》,應標明具體委托事項和被委托人的權限;
⑶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職證明、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職證明;
⑷《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記表》;⑸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變更公司法定代表人必須報經審批的,提交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⑹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④注冊資本變更需提交的要件:⑴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
⑵《公司申請登記委托書》,應標明具體委托事項和被委托人的權限;
⑶股東會決議,內容應增加/減少注冊資本的數額、各股東具體承擔的增加/減少注冊資本的數額和出資方式,修改章程相關條款;由法人股東蓋章或自然人股東簽字;
⑷公司章程修正案;
⑸驗資報告;
⑹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公司辦理變更注冊資本必須報經有關部門批准的,提交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
⑺公司減少注冊資本的,提交在報刊刊登的減資公告和載明清算結果及債權債務處理方案的股東會決議;
⑻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⑤變更營業期限需提交的要件:⑴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
⑵《公司申請登記委托書》,應標明具體委托事項和被委托人的權限;
⑶股東會決議,內容包括:決議事項、修改公司章程相關條款,由法人股東蓋章或自然人股東簽字;
⑷公司章程修正案,由法人股東蓋章或自然人股東簽字,
⑸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變更經營期限必須報經有關部門批准的,提交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
⑹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⑥變更經營范圍需提交的要件:⑴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
⑵《公司申請登記委托書》,應標明具體委托事項和被委托人的權限;
⑶股東會決議,內容包括:決議事項、修改公司章程相關條款,由法人股東蓋章或自然人股東簽字;
⑷增加的經營范圍涉及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必須報經批准的項目的,提交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
⑸公司章程修正案,由法人股東蓋章或自然人股東簽字;
⑹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⑦變更類型需提交的要件:⑴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
⑵《公司申請登記委托書》,應標明具體委托事項和被委托人的權限;
⑶按照擬變更公司類型的設立條件,提交相應的文件;
⑷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⑧變更股東需提交的要件:⑴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
⑵《公司申請登記委托書》,應標明具體委托事項和被委托人的權限;
⑶原股東會決議,內容包括:轉讓雙方當事人、轉讓標的、數額,其他股東優先受讓權利的行使情況等,由法人股東蓋章或自然人股東簽字;
⑷轉讓雙方簽署的股權轉讓協議;
⑸新股東會決議,內容包括:新的股東會成立,修改公司章程,決定是否調整經營管理機構,由法人股東蓋章或自然人股東簽字;
⑹章程修正案,由法人股東蓋章或自然人股東簽字;
⑺新股東的法人資格證明或自然人身份證明;
⑻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公司變更股東應報經審批的,提交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
(9)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收費標准:注冊資本總額在1000萬元以下(含1000萬元)的,按注冊資本總額的0.8?收取;注冊資本總額超過1000萬元(不含1000萬元)的,超過部分按0.4?收取;注冊資本總額超過1億元(不含1億元)的,超過部分不再收取,開業登記收費最低款額為五十元;領取營業執照副本的,每份收取工本費十元;重新補(換)證、照的,每份收取五十元;
收費依據:國家物價局、財政部《關於發布工商行政管理系統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和標准的通知》([1992]價費字414號)、國家計委、財政部《關於第二批降低收費標准的通知》(計價格[1999]1707號)。
辦結時限:以上兩項,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十日辦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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