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登記管理辦法》;
提交的要件:
⑴《合伙企業變更登記申請書》
⑵全體合伙人簽署的變更決定書或者變更事由發生的證明文件;
⑶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書;
⑷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規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⑸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報經有關部門審批的業務的有關批准文件。
收費標准:變更登記收取一百元。
收費依據:國家物價局、財政部《關於發布工商行政管理系統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和標准的通知》([1992]價費字414號)。
|